只適用於香港及澳門
2017年1月1日生效
本文節錄自本集團之「
商品退換政策」,旨在向顧客提供退換貨品指引,如有任何爭議,一切以「商品退換政策」為準。
定義
「原銷售狀態」是指貨品:
- 仍保留完好的包裝,齊備附帶的證書、保用證及銷售發票;
- 未曾佩帶、使用或修改,仍保持銷售時的狀態;
- 無任何程度損壞。
本公司保留判斷貨品是否屬於「原銷售狀態」的最終決定權。
「不設退換貨品」包括:
- 金幣、金粒、金條、手錶;
- 特別訂造、有花損、已修改或刻字的貨品;
- 代理品牌貨品;
- 在銷售發票上已註明不設更換及退貨的貨品。
「網站購物」包括:
- 周生生官網;
- 本集團指定電子商業平台之周生生官網。
服務細則
1. 分店購物
1.1 退貨
任何在分店購買的貨品均不設退貨。如出售地區有關法例與本公司政策有差異,將以本公司標準或出售地區法例兩者較高要求為依據。
1.2 更換
除「不設退換貨品」外,閣下於本公司分店購買的貨品,在保持「原銷售狀態」下,可在購買日起計3天內,連同有效銷售單據在原銷售分店更換1次。
計價黃金/計價鉑金貨品按重量更換,閣下須補回新舊金重及工費合計差額;定價貨品則按原售價更換,閣下須補回新舊貨品售價差額。任何更換不設退回差額,並只接受更換同類型及同計價方式之貨品。
2 網站購物
2.1 退貨
除了計價黃金/計價鉑金貨品及「不設退換貨品」外,閣下購買的貨品在保持「原銷售狀態」下,可在收到貨品日起計7天內進行退貨,本公司會按閣下購買時的支付方式退回款項,但閣下需支付相關的寄運費用(包括任何運費、稅項及關稅)。
2.2 更換
除了「不設退換貨品」外,閣下購買的貨品在保持「原銷售狀態」下,可在收到貨品日起計7天內更換1次。
計價黃金/計價鉑金貨品按重量更換,閣下須補回新舊金重及工費合計差額;定價貨品則按原售價更換,閣下須補回新舊貨品售價差額。任何更換不設退回差額,並只接受更換同類型及同計價方式之貨品。
本公司會退還首次寄出貨品的運費(稅項及關稅除外),但閣下需支付退回貨品及寄出新貨品之運費、稅項及關稅。
若因特別情況,例如「不設退換貨品」在寄運途中損壞或貨品不符合「原銷售狀態」,本公司會按個別情況決定是否接受退貨或更換。
3. 購物優惠
若閣下享用了聯營或推廣活動優惠購貨,但更換貨品時優惠期已過,閣下將不能再享用同等購貨優惠。外間機構提供之購物優惠,則按有關機構予閣下之條款處理。
4. 「悅享錢」處理
4.1 退貨
若閣下需退回已賺取「悅享錢」的貨品,本公司會在閣下會員帳戶扣減所獲贈的「悅享錢」;但若閣下會員帳戶「悅享錢」結餘不足扣減,本公司會在退貨款項中扣除不足的差額。若閣下需退回以「悅享錢」換購的貨品,本公司則會將有關「悅享錢」退回閣下的會員帳戶。
4.2 更換
如閣下更換已使用或賺取「悅享錢」的貨品時需補付差額,有關補付金額可按「悅享錢計劃」條款獲贈或使用「悅享錢」。
5. 附帶物品處理
售出時所附帶的物品,如包裝品、證書、禮品等需要一併隨貨品退回,否則本公司會扣除相關的費用。
注意 : 以上各項條款將隨本集團「商品退換政策」更新及修改,條款以享用時的最新版本為依據。